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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為同性伴侶證婚?》一文所引起的爭議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7.08.04

一些讀者對我近來所寫的一篇關於畢德生的文章《為同性伴侶證婚? ——一場由靈修大師掀起的屬靈風暴》提出寶貴的反饋,給我許多學習的機會。

當初《舉目》的編輯在進行“言與思”欄目邀稿時,提及文章的篇幅約在1000字左右。我個人認為,以1000字來完整陳述一個論述是不太夠的,但是我們可以利用這一個小小的篇幅針對一些時事的議題,做出一些提問與思考。

於是我在此文中以畢德生的議題來思考,引用神學家巴刻的聖經立場作為面對同婚爭議的根基,以基於合乎聖經的婚姻立場(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為前提,讓讀者與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來思考,我們該如何在實踐的過程中面對這個棘手的問題。

當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我的目的是要提出問題,開放一個思考的空間,與讀者一起來討論,如何在聖經立場的根基上去服事同婚社群

許多人在畢德生的疏忽發言後與畢德生作出迅速的切割,甚至不再認可他過往在靈修神學上的著作,我個人對這樣的作法持保留態度。一個人的功過是由上帝評判,因一個人事奉的果效或著作,把其捧上天,或者因一個人在釐清爭議之前的一些迷茫,而視對方如毒蛇猛獸,都不是最理想的處理態度。

面對這樣尖銳的議題,我們這個世代的教會正處在一個摸索的過程:該如何持守上帝的真理,又有一顆開放的心陪伴願意回到上帝面前的性向掙扎者?若有主內肢體在這樣的議題上經歷一些辨證的過程,我們該採取討伐的立場、徹底切割、全盤否定,還是對他有一些更有智慧的回應、澄清與勸勉?

面對同婚的議題,我們今日無人可以置身事外,陪伴與關懷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在真理上有任何妥協。若耶穌今日在這裡,我想祂會與正在掙扎的朋友一起同桌吃飯,一同嘆息,一同流淚,直至上帝的真理使他們的內心獲得真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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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為同性伴侶為同性伴侶證婚?——一場由靈修大師掀起的屬靈風暴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

近日,靈修大師畢德生接受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的Jonathan Merritt採訪,談及同性戀議題時,記者提問:如果今天還在牧養,是否會為教會的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令人意外的是,畢德生給出肯定的答案:“會的”。

畢德生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靈修神學的榮譽教授,也是馬里蘭州貝艾爾市我王長老教會創會牧師,著有30多本書,其中也包括以當代語言來改寫的《信息本聖經》(Message Bible)。當代靈修大師在同婚議題上的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震撼了整個北美的福音派教會。

受訪24小時後,畢德生改變了先前的說法:“澄清一下,我確信聖經中對婚姻的觀點:一男一女。我確信聖經中對所有事情的觀點,”畢德生在《華盛頓郵報》發佈的長篇聲明中表示, “當這位採訪記者提出這個讓人為難的問題時,我當時表示肯定”,“但經過進一步思考和禱告,我想撤銷這一說法。” “這並不是說我不尊重教會,不尊重更大的基督的身體,和歷史中合乎聖經的基督教觀點和婚姻教導。而是說,作為他們的牧師,我仍然愛這樣的情侶,歡迎他們來到我這裏裡其他人也是一樣。”

在同婚的議題上,神學家巴刻在2002年所寫的《我為什麼走了》(Why I Walked)中有相當清晰的論述:

“在我們後基督教、多元信仰、正逐漸改變的西方世界中,古代宗教專家的相對性權柄,現在已經被改頭換面。而有另一個觀點,上帝永不改變話語的絕對權柄,是我們必須學習、信仰和遵從的──這是主流教會一向的觀點,不管世人怎樣想。

“事實上,不同的‘解釋’反映出什麼才是決定性的重點:一方的觀點是,對基督徒來說,聖經的教義和道德教導,一定是具有最終的決定性;而另一方的觀點則恰恰相反。對抱著相反觀點的人來說,最終決定性並非取決於聖經的話語,更確切地說,那是取決於他們頭腦所想出的解釋,意欲讓聖經的教導來配合世人的智慧。”(註)

關於上帝對婚姻中一男一女的心意,既然在聖經與神學中的依據如此清晰,為何我們在實際生活與實踐中會產生那麼大的拉扯與爭議?事實上,聖經教導與當代價值文化對立的處境當中,我們觸及每一個由教義延伸至實際應用的生活準則時,常常難以找到一個真理與恩典之間的平衡。這是歷世歷代基督徒必經的掙扎與尋思,回答這些時代處境中的問題之時,彷佛“是”與“不是”都非正解。

在耶穌的時代,摩西律法與羅馬帝國殖民的文化處境之間,彷佛也存在著極大的張力。《約翰福音》中,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是否該被石頭打死呢?在遵守舊約摩西律法與身處羅馬帝國殖民無法妄自行刑的處境中,若耶穌回答“不應該”,那就是徹底顛覆了舊約中的道德底線;若耶穌回答“應該”,則是公然挑戰了羅馬帝國執政者的權柄。當耶穌回應,無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時,究竟是鴕鳥式的規避了兩股張力之間的衝突,還是顯出了上帝的恩典與智慧?

而在當代,聖經中的婚姻定義與同性婚姻之間的對立,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基督徒無法逃避的難題與挑戰。若我們選擇與同性戀群體徹底切割時,我們失去了服事他們的機會;若我們選擇進入這樣的群體中,是否就代表我們認同他們所呈現出來的意識型態?

不管是畢德生,或是我們,當我們在面對這個界線的取捨時,都很難找著一個適切的平衡。靈修大師畢德生在這個風口浪尖議題上險險的跌了一跤,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是否真有靈巧如蛇的銳利與智慧,來面對與回應?

註:

英文原文(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3/january/6.46.html

翻譯參考(http://mp.weixin.qq.com/s/cQJkkvIrR23-k-kdy22j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