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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名牧性侵層出不窮,教會中結構性暴力水有多深?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4.08.14

王敏俐

美國德州巨型教會天門教會(Gateway Church)創立於2000年,擁有10幾個分堂,每週出席主日人數約有10萬人。其創會與主任牧師羅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被指控在1982年起,猥褻一名12歲女童數年,直到2024年6月18日,才因此宣佈辭去教會職務。

事實上,歷年來教會的性侵案件層出不窮。2015年的電影《驚爆焦點》(Spotlight),講述《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們,於2001年揭發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性侵兒童的醜聞,並贏得了2003年普立茲公眾服務獎的真實故事。

在《驚爆焦點》中,有一句非常值得省思的對白:“如果養一個孩子要全村的力量,那麼摧毀一個孩子也是因為全村的共謀。”(If 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it takes a village to abuse them.)由此來看,在一個社群裡,性騷擾與性侵等議題中,很有可能並不只有受害者與施害者兩方;整個社群如何面對與處理,也成了止住傷害,纏裹傷口的重要關鍵。

不論是天門教會的性侵事件,或是揭發的神父性侵事件,我們都不難發現,在與當事人密切互動的人群中,有不少人知道其性騷擾、性侵的行為,卻為了表面的和諧、為了維護各自的利益,或因為在信仰上的盲從,形塑出一種共同的沈默。

教會內部層出不窮的性侵包庇事件,是否也凸顯出教會的結構性問題?集體的沈默,是否也可以說是一種集體性暴力?

權柄濫用與結構性暴力

“結構性暴力”是挪威社會學家,和平學主要創始者約翰加爾通(Johan Vincent Galtung ,1930-2024。編註)在論文《暴力,和平與和平研究》中提出的。

他把政治排除、貧富差異、種族文化偏見與社會不公義等結構性問題,定義為暴力的一種類型。從社會學的結構功能主義出發,加爾通將暴力作為和平的對立面進行論述。並在論述中,擴大並延伸了暴力定義的內涵,提出暴力可分為“直接暴力”、“結構性暴力”和“文化暴力”。(註1)

“直接暴力”如同字面上的意義,指直接造成肉體或心理傷害的作為。“文化暴力”是加爾通從結構暴力中抽離出的一個概念,藉著依靠對文化、教育、以及媒體上的控制,當權者得以主導意義的詮釋權,並為是非對錯重新立下規範。

王春安博士在他的著作《小心教牧權柄》中,也提到了在教會文化中類似的概念。他在書中重新釐清“屬靈誤用”一詞:一個“屬靈人物”在功能失調的屬靈系統內,為了個人的利益,誤用了他屬靈的權能

“屬靈誤用”有兩個元素:誤用權力的領導者,以及功能失調的系統。在一個失調的系統之中,誤用權力的領導者企圖通過宗教的操作,去利用那些原是要被他們建造及服務的人,來達到個人想實現的目的。(註2)

誤用權力的教牧領袖,往往是與一個功能失調的教會或信仰群體,比集之間交互影響而產生的惡性循環。

王春安在他的論述中也提到,一個功能失調的信仰體系,甚至會花費相當龐大的精力,試圖去忽視成癮領袖的異常功能狀況,以致教會中的一些角色,成了這個誤用權力領袖的幫兇:當一些權力誤用的領袖,開始成為轄制和犧牲會友的施害者時,通常會有一些主動幫助施害者維持權力及職位的共犯——這些促成者允許迫害的發生。(註3)

校園團契中的MeToo

2016年至2017年間,發生在臺灣的校園團契榮譽領袖性騷擾事件,曾經在臺灣的基督教界引起一陣嘩然。2023年一位受害者在《獨立評論》分享自己痛苦走過的心路歷程:

“當年我與其他受害者共同發起行動、要求校園團契公開說明,以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然而,校園團契與饒牧師聲稱饒太太身體不好,拖延並拒絕公開;受害女生卻必須嚥下自己的傷痛。”

“精神領袖犯下這麼大的罪行,也造成校園團契內部不同的壓力與聲音。2017年12月,當時的董事長得知此事,開始介入處理,方式為:要求受害者以大局為重,顧慮饒家情況,避免影響大樓奉獻……

“另一主責撰寫牧函的C姓董事,與我碰面時曾表達:‘要依據聖經要有兩、三個見證的原則來處理此事’,來回復為何在第一個受害者申訴過後這麼久,現在因為收到更多受害者提供證據,才有進一步的處理。”(註4)

教會與信仰群體,該如何面對這一個隱藏於群體結構裡的困境?除了交給司法機制來處理整個流程之外,教會作為一個信仰群體,該如何陪伴受害者走出傷痛,陪伴施虐者真實的悔改,面對生命的困境,並經歷上帝的醫治?

創傷後的修復式對話

心理創傷研究先驅、哈佛大學精神醫學榮譽教授茱蒂絲‧赫曼(Judith Herman)在《創傷與復原》(Trauma and Recovery)中提出,在經歷身心靈的創傷之後,受害者需要經過3個階段的創傷治療過程:重新恢復安全感、慢慢重建與人的信任關係;一個完整回顧與哀悼所經歷的痛苦的機會;重新和自己以及所在的社群建立連結。

赫曼認為,一旦大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社會的肯定與彌補是必要的,如此才能重建倖存者對秩序與正義的信心。(註5)

師承哈伯馬斯,德國法蘭克福學派學者艾克索.霍內特(Axel Honneth)在《為認同與接納奮鬥:社會衝突的道德語法》(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The Moral Grammar of Social Conflicts)中提出:

“修復式正義認為犯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被破壞,正義需由加害者、被害者、社區大眾一起參與並努力將錯誤更正,因此要求加害者要有所反省,瞭解其對被害人所造成傷害的同理,並能對被害者道歉,為其犯行負責。”(註6)

而受害者在主體、法律、社會三重層次的修復與重整,便是修復式正義的核心目的。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修復式正義即是,在雙方和解的溝通過程中,給予受害者一個機會,可以把自己的真實經歷,在一個安全、受到司法保護與社群接納的處境中,陳述、分享與整理;施害者也可以有一個機會,真實地攤開自己的罪行、認識到自己的罪並悔改。

司法的強制、社會的壓力,可能會使施害者內心產生罪惡感,但是真實的悔改,是經歷到罪的的可怕與代價之後,在上帝恩典中的察覺與醒悟。

罪惡感與罪的醒悟並不相同

以基督信仰來思考的修復性正義,處理的是當事人與上帝、與人、與社群的關係。罪是破壞關係的首因,真實的面對罪與悔改是修復性正義的關鍵。然而罪與罪惡感之間有一個很重要的差別:

“對罪的感知就是感知自己生命的內在深處有深刻的、故意的錯誤,罪就是靈魂最根本的邪惡與疾病,嚴重的罪就是精神的死亡;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罪,就是瞭解自己不僅在道德上、也在精神上也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註8)

靈修學者牟敦認為,相較於靈性上的死亡,一個人在道德上的死亡,較有罪惡感的意味:因為違反法律,我理當在司法範疇中去承受當受的責罰;但靈性上的死亡,卻是感知到自己已經因著內在完全的錯誤而遠離真理——因著自私而遠離愛,在罪的迷失中走向虛無、扭曲且錯誤地堅持,遠離上帝的真理。牟敦繼而論述,相較於面對罪的覺察與醒悟,罪惡感則是被動地因為來自外界與社群所給予的壓力而產生。(註7)

當一個人意識到,他的不當行為會導致外界給予他什麼樣的眼光與對待時,焦慮與不安便油然而生。當施害者想到別人相信自己是錯的時候,便有罪惡感,但是若施害者明白自己對他者造成的傷害與破碎時,在修復性正義的過程中,自己的思維、動機與行為得以被重新梳理,他所經歷的,也許將不只是道德規範所加諸在他身上的罪惡感,而是更真實的體認到罪的本質。

修復式正義

在修復式正義的過程中,信仰群體在修復式的對話中,扮演著關鍵而重要的角色。

作為一個以上帝和聖經為中心的信仰團體,應當鼓勵團體內更多受害者出面指認,讓團體內的信仰處置與團體外的司法流程,並進而不會被掩蓋。同時,信仰團體的負責人(假設非為加害人)應該有正式具體的作為,即早避免疑似加害人與疑似受害人的接觸,保護兩者的隱私,也要能避免新增不知情的受害者。在這個過程中,整個信仰團體應該給予受害者正向的支持,而非冷漠回應;創造彼此接納的環境以互相學習提醒。(註8)

這並不是一個容易實踐的過程,卻是陪伴雙方經歷醫治之路的必要途徑。

然而,修復式正義是一種理想,還是一個實踐上的可能?關於修復正義的實踐,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簡稱 TRC)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個案。

1995 年 1 月 24 日,南非公佈了“促進民族團結與和解法案”(Promotion of National Unity and Reconciliation Act)。該法案提議由 11-17 名獨立人士組成“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1995 年 11 月 29 日,南非政府宣佈組成 TRC,並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聖公會大主教屠圖(Desmond Mpilo Tutu, 1931-2021)擔任委員會主席。

TRC 的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從衝突、不正義、鎮壓、剝削等環境,轉化到尊重人權的民主憲政體制,必須要坦然而真誠的面對過往的歷史。面對過去權力的濫用與無法掩蓋的惡行,也有許多曾參與暴行的南非白人,選擇承認錯誤、承擔責任,經歷被饒恕的自由。

實踐修復式正義,是一條漫長而辛苦的道路。但是施暴者是否真的能認識到自己的罪而悔改,受害者是否能夠在心靈深處經歷真正的釋放與饒恕,則是上帝的恩典,聖靈的工作。

教會成為陪伴者

面對隱藏在臺面之下的教會性侵,基督徒應該更敏銳於如何去做適恰而公正的回應:一旦大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

社會的肯定與彌補是必要的,如此才能重建倖存者對秩序與正義的信心。而教會與信仰群體,則可以在其中扮演陪伴與支援的角色,從基督信仰的角度踐行修復式正義。 

牧者與同工需要學習藉著修復式的對話,來解構既定的社群文化暴力,也重整或重建受害者的自信(Self-confidence)、自我主體性的尊重(self-respect)以及自我價值(self-esteem)。在這個跌跌撞撞,充滿爭議,實踐起來幾乎不可能的過程中,陪伴經歷上帝的醫治。

也盼望施害者也得到一個機會,在修復式對話的過程中,自己的思維、動機與行為,得以被重新梳理。他所經歷的,也許將不只是道德規範所加諸在他身上的罪惡感,而是更真實的體認到罪的本質,並來到上帝面前經歷悔改與更新。

註:

1. Johan Galtung, “Violence, Peace, and Peace Research,”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Vol. 6, Issue 3, (1969), 167-191.

2. 王春安,《小心教牧陷阱》,(台灣新北:聖經資源中心,2013),119。

3. 王春安,128。

4. 臺大校園福音團契畢業生,《不只#MeToo,更要司法正義:身為宗教權勢猥褻倖存者,我們如何走過困境、達到刑事勝訴?》,《獨立評論》,2023-06-27。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3779

5. 茱蒂絲‧赫曼(Herman, Judith),《創傷與復原:性侵、家暴和政治暴力倖存者的絕望及重生》(Trauma and Recovery: The Aftermath of Violence―From Domestic Abuse to Political Terror),施宏達、陳文琪、向淑容譯(新北市:左岸文化,2023),223-299。

6. Axel Honneth, 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The Moral Grammar of Social Conflict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5), 195.

7. 多瑪斯‧牟敦(Merton, Thomas),《隱修士牟敦悟禪:心靈的甦醒》(The Inner Experience: Notes on Contemplation),劉宏信譯(臺北:啟示, 2004), 215-216。

8. 王道維,《上主豈會遺忘?宗教團體中Metoo的困境》,《風傳媒》,2023-07-09。https://www.storm.mg/article/4825523?mode=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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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不夠善良的我們遇見行善的誘惑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4.06.05

王敏俐

現場一:背後的動機,不一定是良善

一個在熱戀中的女孩,細心、耐心地照顧男友病榻上的母親,她的動機是什麼?是愛屋及烏,還是處心積慮地展現自己的價值,證明自己值得愛?

一個生活在儒家傳統、孝道文化中的男孩,愛上了寡母所嫌棄的女孩,又在掙紮擺盪中失去了對方,這可否稱為懦弱?

近期在華語世界熱播的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從婚姻、兩性與職場的角度,提醒著人們:在我們看到的層層表像背後,更需要探討的,是行動的初心。我們該如何須面對內心深處,那不夠善良的我們?

小至善惡兩難抉擇的生活場域,大至更加複雜的職場與社會,我們在道德與內心渴望之間,總存在著層層堆疊的掙扎與拉扯。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在他的小說《行善的誘惑》中,用一所天主教大學的行政與教學兩個體系產生的衝突,探討理想的價值觀與醜惡的人性之間的張力。

美善的初心,進入被罪污染的世界,會遇到什麼樣的試探與誘惑?不夠善良的我們,面對撕裂的世界觀與生存法則,能否找到共存共容的空間呢? 

現場二:自良善的動機,可能最終把自己搞得一塌糊塗

在杜拉克的小說裡,一個天主教大學校長,因知人善任、擅長管理,使一所學術平庸的大學,躋身一流高等學府。然而,在錯綜復雜的人際網絡中,當一個善行與另一個善行衝突,目標與利益無法達成共識時,終究陷入了善惡的糾纏與矛盾。

秉著單純的善意與小小的內疚,校長試圖幫助一位不被續聘的助理教授,尋求其他教職。而這個善意的舉動,被流言渲染為不尊重學術專業評估。更慘的是,被解僱的教授夫人寫黑函,控告校長縱容大學中“反天主教勢力”的發展,並且造謠其私生活不檢點……

當靈魂的關懷與學術的追求相互矛盾,只能擇其一時,該給一個學術成就不高,但是懷有教育熱誠、關懷學生生命的教授續聘,還是應該讓其他在學術上有所建樹的新血加入教職團隊?作為一個大校的管理者,應該把學校引導向一所頂尖的“天主教”大學,還是天主教“大學”?背後的動機與可能的誘惑,又是什麼?

杜拉克以這本小說,對管理學進行哲學上的思辨:管理學無法突破的瓶頸,並非存在於管理學理論本身,而是在實踐過程之中,如何在相悖的價值觀之間,坦然為所信仰的價值觀付上代價。

現場三:選票投給耶穌如何?

隨著投票日期越來越逼近,2024美國的總統選舉進入白熱化的階段。全世界的眼睛都在看:美國傳統的民主精神與後現代浪潮之間的角力,又將迸出什麼樣的火花?

讓我們撇開兩個政黨以及候選人的優劣,一起來思考,在這一場充滿爭議、衝突卻又不乏喜感的選戰之中,該如何找到自己的定位?

許多公開表態的基督徒,不管支持哪一方,都發現自己被轟得頭破血流。當我們把聖經中理想的價值觀與世界觀,放在一個有罪的世界中時,必然會產生嚴重的碰撞。那麼,基督徒該成為戰場上的砲灰,還是在模糊的界線裡尋求自保、全身而退?

當我們面臨政治方面的抉擇時,不夠善良的我們,又可能面臨哪些行善的誘惑?

面對手中的選票,基督徒也在試探之中往來徘徊。我們應該做一個“基督徒”政治參與者,還是一個基督徒“政治參與者”?

前者執著於以清潔、誠實的品格,以基督為中心,來思考與參與政治事務,但所做的選擇(例如,在投票欄裡,選擇不投任何一個政治人物,或者寫上投給耶穌),並不能發揮實質效用。

後者為了達到良善的結果,願意選擇“必要的”取捨與手段——哪怕這些方法是“屬世的”,但是最終能達到影響政治的目的。

而大多數的人,則在兩端中間遊走,舉棋不定。

選票給基督徒的誘惑,可能還有一種“我可藉著手上的選票掌控世界”的權力感。這種錯覺,容易使我們將自己的是非判準絕對化,將我們的意志、情感與自我認同,與我們所支持的陣營緊密連結,以致在立場的角力之中,教會分化、信仰群體使命失焦。

事實是,雖然我們擁有投一張選票的權力,但是人永遠無法與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智慧相比。上帝對個人與國家的計劃,也超越我們所能衡量的得失,超越我們的權謀。如《撒母耳記》中,上帝使用一個小小牧童,就打敗了巨人哥利亞。

現場四:如何在道德與人性的尊嚴中,找尋一條出路

回到最初始的提問:無論在個人生活、職場,甚或政治公共領域,面對充滿糾結的人生考題,不夠善良的我們,該如何避開行善的誘惑,去做出那看似微小,卻又大又難的決定?

德國哲學家康得在他的著作《純粹理性批判》中,一直渴望在道德與人性的尊嚴中,找尋一條出路。在這裡,讓我們以信仰為脈絡,反思他的3個終極提問,或可給我們一些智性與靈性的曙光(註):

×問題一:我能知道什麼?

“我能知道什麼?”(Was kann ich wissen?)這是康得提出的第一個提問。

這個問題,其實是為人類生命可感知的事物,設出一條界線。在我們的經驗所知之外,有一片更寬廣的無知。作為基督徒,承認一切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而在上帝的手中,是我們答對人生考題的起點。

在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中,寡母對獨子的掌控,造成了兒子婚姻的悲劇。小說《行善的誘惑》中,神父校長試圖以善行來緩解人之間的張力,卻使自己限入更大的僵局。面對今日的民主政體,相信選票可以改變國家的屬靈狀態,則是本末倒置的錯誤信念。

×問題二:我應該做什麼?

“我應該做什麼?”(Was soll ich tun?)是康得提出的第二個問題。

他認為,我們應該在理性的範圍之內,符合道德的規律。然而,我們或許以為自己很理性,但我們其實常常離理性很遙遠。特別是在一個充斥大量資訊、生活步調疾速的時代,每個人的內在都有很深的躁動。我們被要求行動快、效率高,但是機械一般的運轉,反而使我們無法領受智慧,因為真正的智慧需要耐心的等待。

生命裡最積極的行動,其實是安靜預備自己,在主裡耐心等待,在等待中產生由內而迸發的生命活力。

《不夠善良的我們》之中,不斷付出的的慶芬,是一個停不下來的人,卻讓自己的人生方向,離自己的初心越走越遠。

《行善的誘惑》中,從尊重生命價值的“天主教”大學,轉型至看重學術評比的天主教“大學”,是教會學校在世俗中的一種妥協。然而事實是,對生命價值與人性尊嚴的牧養,是學校全面健康成長的根基。

面對美國總統大選,以及各種政治議題,如果使用錯誤的方法與手段,或帶來短期的利益,卻往往讓後人付出更慘痛的代價。

×問題三:我可以希望什麼?

“我可以希望什麼?”(Was darf ich hoffen?)面對這第三個終極提問,康得認為,我們可以把目光投向超越時空的永恆真理。

時間與環境現實的張力,常常誘惑我們妥協,做出輕率、看似立即見效,卻終身遺憾的決定。若沒有每日在上帝的話語中得力,我們真的很難抵抗多元媒體中群魔亂舞的各種思維或主義。例如,立即主義。唯有真理,可以使我們不為現代世界求速求效的潮流裹挾,得到真實的平安與自由。

《不夠善良的我們》之中的Rebecca(張怡靜),或許最讓人心疼與不捨。因為她所渴望的無條件全然接納,在這不夠善良的世界裡是找不到的。

《行善的誘惑》中,主教一語驚醒夢中人:“一旦有人攻擊他們的動機,他們可能會深受打擊,並突然意識到自己跟其他人一樣是有缺陷的,就只是平凡人而已,不完全值得敬佩。”

在政治領域中,我們尤其需要認清人性的矛盾與罪惡:不同政黨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為著不同立場的選民的公義而戰——沒有一個政黨,是不帶著選票利益來利用各自的選民族群的(不管那個族群是基督徒,還是彩虹族)。

願不夠善良的我們,面對個人生活中的掙紮、職場上的角力,以及政治領域的激鬥,都能從容而優雅,靠著主的恩典,分辨行善的誘惑,經歷上帝所賞賜的平安!

註:Immanuel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Hrsg.: R. Schmidt (Hamburg: Meiner, 1976), B 833-837.

參考書目:彼得‧杜拉克,《行善的誘惑》,吳程遠 譯,(臺北:遠流,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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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心理劇:上帝放在我們心中的禮物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3.11.27

王敏俐

作爲孩子的媽媽,每一天都有許多機會,在孩子的生命中來觀察他們的言行與思考。

孩子的“戲劇”

當我的小女兒3歲時,她開始在許多的遊戲中進行角色的扮演:有時候在一堆玩具食物中,扮演在廚房裡忙進忙出的媽媽;有時候叫哥哥們張開口,假裝幫哥哥拿出卡在喉嚨的魚刺;有時候坐在角落裡,拿著一本還看不懂的書,振振有詞的“朗讀”著“書中的內容”。戲劇與角色扮演投射出了她的生活經驗,以及她對生活周遭人物的觀察。

從孩子身上讓我發現,戲劇是上帝送給我們的禮物,在進入角色的過程中,過往生命裡所接受的大量資訊、親身感受與內心的衝擊,得以被梳理。孩子們對於生命的經驗是懵懂的,我常在想,若是他們在戲劇扮演的過程中,有一個信仰成熟而且接受過裝備的成人引導,戲劇可以成為一個充滿創造力與能量的工具:既可以來陪伴孩子,又可以讓其他人認識與體驗上帝的真理與愛。

福音心理劇

今年夏天我有機會接受福音心理劇培訓課程。擺渡人(God’s Sailor)團隊的朱家瑜、楊素玲與林岱瑩3位老師帶領我們,從中瞭解藉著角色扮演進行心理治療的奧秘。

心理劇(Psychodrama)是由猶太裔奧地利心理學家莫雷諾(J. L. Moreno)(1889-1974)所創立,莫雷諾用希臘字源“Psycho”(心靈)與“Drama”(劇)來創造“Psychodrama”,將戲劇元素應用在促進個人心裡的探索與團體關係的改善與發展。

福音心理劇結合了聖經故事與心理劇,是一種團體行動式靈修。藉著挑選一段經文,在所服事的群體中,以經文中的故事來進行角色人物的扮演,並從中重新咀嚼聖經人物的感受。

藉著專業的心理師的引導,我驚訝的發現,在面對上帝的話語時,除了知識的理解,也用我們進入角色之後的感同身受,用我們的感官: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甚至是味覺來揣摩聖經中人物的角色,是一個在團體中,與上帝,與他人,與自己對話的過程。

被抬的癱子

在課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小組戲劇練習時,每一個人練習當導演與不同的角色的過程。我們這組所扮演的聖經故事是一個癱子被抬到耶穌面前的故事(參《可》2:1-12)。因為沒什麼自信,我是一個不太敢主動嘗試當主角的人,但是在幾次的培訓下,內心的勇氣漸漸被釋放出來,我鼓起勇氣扮演被抬到耶穌面前的癱子。

我坐在被當作擔架的椅子上,被四個學員高高抬起的時候,我很深的體悟到了,被抬的癱子心中所經歷的掙紮與恐懼:

感到害怕,擔心無法被醫治,期望再度落空;感到榮幸,因為被上帝,被同伴深深所愛;感到無助,因為身體完全不聽使喚;感動恐懼,當自己被高高抬起,又從高處墜下;感受到願意接受幫助,也需要勇氣;感受到在破碎中的示弱,是經歷上帝大能與恩典的必經之路。

很多很多很複雜的情緒與掙紮,讓我瞭解到受助者的情緒與內心的衝突。這也讓我學習到,在每個服事與助人的過程中,助人者付出的或許是時間與精力,而受助者也是一個給予者,給予對方信任,給予對方進入自己的世界與生命的機會,服事與被服事,是一個在主恩典之中,彼此造就的陪伴。

回到家裡,我也嘗試著與孩子們用福音心理劇的方式來靈修與閱讀聖經。

當我們讀到《出埃及記》第3章摩西看見荊棘中的火焰時,我也嘗試讓孩子進行角色扮演,去瞭解在那個當下,摩西的處境與心理的掙紮。與孩子討論,在面對火焰中的荊棘時,心中的恐懼;在面對上帝的聲音時,到底要不要相信的徬徨與不知所措; 在接受上帝的呼召時,心中的感動與震撼。孩子們熱愛用福音心理劇的方式來思考上帝的話。

福音心理劇,如同一把鑰匙,解開許多有限而破碎的受造者,內心的真實感受。讓我們更深的思考上帝,思考自己生命的光景,並帶來與上帝與人更真實的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