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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為同性伴侶證婚?》一文所引起的爭議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7.08.04

一些讀者對我近來所寫的一篇關於畢德生的文章《為同性伴侶證婚? ——一場由靈修大師掀起的屬靈風暴》提出寶貴的反饋,給我許多學習的機會。

當初《舉目》的編輯在進行“言與思”欄目邀稿時,提及文章的篇幅約在1000字左右。我個人認為,以1000字來完整陳述一個論述是不太夠的,但是我們可以利用這一個小小的篇幅針對一些時事的議題,做出一些提問與思考。

於是我在此文中以畢德生的議題來思考,引用神學家巴刻的聖經立場作為面對同婚爭議的根基,以基於合乎聖經的婚姻立場(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為前提,讓讀者與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來思考,我們該如何在實踐的過程中面對這個棘手的問題。

當我在寫這篇文章時,我的目的是要提出問題,開放一個思考的空間,與讀者一起來討論,如何在聖經立場的根基上去服事同婚社群

許多人在畢德生的疏忽發言後與畢德生作出迅速的切割,甚至不再認可他過往在靈修神學上的著作,我個人對這樣的作法持保留態度。一個人的功過是由上帝評判,因一個人事奉的果效或著作,把其捧上天,或者因一個人在釐清爭議之前的一些迷茫,而視對方如毒蛇猛獸,都不是最理想的處理態度。

面對這樣尖銳的議題,我們這個世代的教會正處在一個摸索的過程:該如何持守上帝的真理,又有一顆開放的心陪伴願意回到上帝面前的性向掙扎者?若有主內肢體在這樣的議題上經歷一些辨證的過程,我們該採取討伐的立場、徹底切割、全盤否定,還是對他有一些更有智慧的回應、澄清與勸勉?

面對同婚的議題,我們今日無人可以置身事外,陪伴與關懷並不意味著我們要在真理上有任何妥協。若耶穌今日在這裡,我想祂會與正在掙扎的朋友一起同桌吃飯,一同嘆息,一同流淚,直至上帝的真理使他們的內心獲得真實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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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為同性伴侶為同性伴侶證婚?——一場由靈修大師掀起的屬靈風暴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

近日,靈修大師畢德生接受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的Jonathan Merritt採訪,談及同性戀議題時,記者提問:如果今天還在牧養,是否會為教會的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令人意外的是,畢德生給出肯定的答案:“會的”。

畢德生是溫哥華維真神學院靈修神學的榮譽教授,也是馬里蘭州貝艾爾市我王長老教會創會牧師,著有30多本書,其中也包括以當代語言來改寫的《信息本聖經》(Message Bible)。當代靈修大師在同婚議題上的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震撼了整個北美的福音派教會。

受訪24小時後,畢德生改變了先前的說法:“澄清一下,我確信聖經中對婚姻的觀點:一男一女。我確信聖經中對所有事情的觀點,”畢德生在《華盛頓郵報》發佈的長篇聲明中表示, “當這位採訪記者提出這個讓人為難的問題時,我當時表示肯定”,“但經過進一步思考和禱告,我想撤銷這一說法。” “這並不是說我不尊重教會,不尊重更大的基督的身體,和歷史中合乎聖經的基督教觀點和婚姻教導。而是說,作為他們的牧師,我仍然愛這樣的情侶,歡迎他們來到我這裏裡其他人也是一樣。”

在同婚的議題上,神學家巴刻在2002年所寫的《我為什麼走了》(Why I Walked)中有相當清晰的論述:

“在我們後基督教、多元信仰、正逐漸改變的西方世界中,古代宗教專家的相對性權柄,現在已經被改頭換面。而有另一個觀點,上帝永不改變話語的絕對權柄,是我們必須學習、信仰和遵從的──這是主流教會一向的觀點,不管世人怎樣想。

“事實上,不同的‘解釋’反映出什麼才是決定性的重點:一方的觀點是,對基督徒來說,聖經的教義和道德教導,一定是具有最終的決定性;而另一方的觀點則恰恰相反。對抱著相反觀點的人來說,最終決定性並非取決於聖經的話語,更確切地說,那是取決於他們頭腦所想出的解釋,意欲讓聖經的教導來配合世人的智慧。”(註)

關於上帝對婚姻中一男一女的心意,既然在聖經與神學中的依據如此清晰,為何我們在實際生活與實踐中會產生那麼大的拉扯與爭議?事實上,聖經教導與當代價值文化對立的處境當中,我們觸及每一個由教義延伸至實際應用的生活準則時,常常難以找到一個真理與恩典之間的平衡。這是歷世歷代基督徒必經的掙扎與尋思,回答這些時代處境中的問題之時,彷佛“是”與“不是”都非正解。

在耶穌的時代,摩西律法與羅馬帝國殖民的文化處境之間,彷佛也存在著極大的張力。《約翰福音》中,行淫時被抓的婦人是否該被石頭打死呢?在遵守舊約摩西律法與身處羅馬帝國殖民無法妄自行刑的處境中,若耶穌回答“不應該”,那就是徹底顛覆了舊約中的道德底線;若耶穌回答“應該”,則是公然挑戰了羅馬帝國執政者的權柄。當耶穌回應,無罪的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時,究竟是鴕鳥式的規避了兩股張力之間的衝突,還是顯出了上帝的恩典與智慧?

而在當代,聖經中的婚姻定義與同性婚姻之間的對立,是我們這個世代的基督徒無法逃避的難題與挑戰。若我們選擇與同性戀群體徹底切割時,我們失去了服事他們的機會;若我們選擇進入這樣的群體中,是否就代表我們認同他們所呈現出來的意識型態?

不管是畢德生,或是我們,當我們在面對這個界線的取捨時,都很難找著一個適切的平衡。靈修大師畢德生在這個風口浪尖議題上險險的跌了一跤,如果今天換作是我們,是否真有靈巧如蛇的銳利與智慧,來面對與回應?

註:

英文原文(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03/january/6.46.html

翻譯參考(http://mp.weixin.qq.com/s/cQJkkvIrR23-k-kdy22j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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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生活中的信仰

誰是同性戀文化中失落的一代?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7.02.05

2016年底,同婚法案在臺灣一讀通過,審議的過程沸沸揚揚,反對者與支持者形成強烈的分化與對立,也造成台灣教會內部各種不同的分歧與衝突。不管我們的立場與態度為何,不可否認的是,同性戀文化早已進入大眾視野,漸漸成為一種社會主流。

衝突與影響

事實上,在第一陣線上受到衝擊與影響的,是身心靈尚待形塑與引導的下一代,以及肩負領導他們的父母;而教會若不能在這個議題上尋求一個滿有恩典與真理的立場來教導,必要失去年輕的世代。

同性戀文化與同性戀運動,使得年輕的一代跳脫傳統的性別藩籬,開啟自己性向的探索。他們更勇於公開地表達自己性向上的不確定,但許多時候,自由探索不但無法使他們得到更多的自信與安全感,反而在各種感官刺激的追逐中,陷入更深的孤獨與迷惘。

一份調查報告

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The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2016年8月提出一份報告,在報告中,他們針對9-12年級的公、私立高中生,匿名自願調查問卷,探討在美國青少年之中,性傾向的游離,對中學生的生活、情緒、人際關係所造成的影響與後果。

根據研究報告顯示,在美國的高中裡,估計有130萬(1.3 million)的LGB(lesbian, gay, and bisexual, 同性戀與雙性戀者),約佔全美高中生的8%。在調查中發現,LGB高中生曾採取自殺行動者,相對於同儕中異性戀者(straight),在比例上相對高出5倍,曾嘗試海洛因和甲基苯胺等藥物者,則超過4倍。

在報告中顯示,約有50萬高中學生不確定他們自己的性取向。CDC的研究發現,LGB與不確定自己性取向的高中生,有更高機率牽涉到風險性行為(the risky behaviors the CDC measured),如喝酒駕駛、受霸凌、被強暴、攜帶武器到學校等。(註)

心疼與擔憂

這份調查報告帶給我們一定程度的震撼,也讓我們為性傾向游離的中學生,有許多的心疼與擔憂。很顯然在一個性別混淆的世代中,這些在性向上流離失所的青少年們,並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長輩、親人或輔導,來陪伴他們,以至於他們在找不到人生定向時,選擇以自殺自殘、毒品尋求解脫;以至於他們在無法相容與同儕時孤軍奮戰。

我想起袁幼軒在他的見證中提到,他向父母表達自己性傾向時的對話:“我是個同性戀!”

當他向父母表達自己真實的處境時,父母並沒有準備好要如何來面對與陪伴;在一陣沉默後,他的母親憤然給兒子一個抉擇:“究竟要這個家,還是要‘同性戀’?”

“如果你們不能接納我,那我沒得選擇,只有離家出走!”敞開自己卻感受到更多的拒絕,使得當時憤怒的他切斷了與父母之間的連結。直至他們一家因著上帝的憐憫,再一次重新建立連結,袁幼軒在上帝的恩典中立志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獻身為主傳道。

恩典與真理

在彎曲的世代,求主憐憫每一位父親與母親。事實上,若身為父母的我們,認真地看重上帝將孩子託付給我們的重任,看重我們和孩子的關係,敏感於孩子的需要與掙扎,我們或許不會等到孩子說出自己的處境時,慌張不已,無從應對。我們或許在孩子開始面對世俗文化的進攻之前,與他一同面對性向上的爭戰。

正因為袁幼軒曾經歷過這樣的迷惘,所以他提醒道:“我們必須要跟孩子們談性教育,我知道這很困難,因為我們不習慣討論這種隱私的問題。可是我跟你擔保,你不跟孩子們談性,世界就跟他們談,用不合聖經的性觀念對孩子們洗腦。”

許多基督徒談到同性戀時,急切的想要闡述真理,卻忽略了上帝的恩典。他們認為同性性行為和同性之間的情侶關係,是最邪惡的罪,因此害怕觸及甚至蔑視同性戀者。

若我們為了真理而犧牲恩典,那麼我們所訴說持守的真理並非完整完全;另外一部分的人看重憐憫而忽視真理,以愛之名無限度地包容、不論斷,卻不願意幫助陷入困境者,面對他們的選擇所帶來的後果,那麼這樣的愛與恩典也充滿危機,是一種更殘酷的愛。

耶穌所走的道路

上帝的兒子來到這個世上,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這是一條耶穌所走的道路,也是一條每一個基督徒父母必須走上的道路。在同性戀文化中,我們的孩子在學校、電影、同儕的影響中,正在形塑著他們的價值觀。

當他們面對性的掙扎與誘惑時,求主使我們不要因著工作、對世界的追求,甚至是教會的服事,而錯過了對他們的引導與陪伴。願我們的孩子在同性戀文化中,不要成為失落的一代。

註:取自談妮 2017年1月4日在其個人臉書上的翻譯報導《第一次全美對LGB青少年的調查與其風險性行為》。

參考資料:

  1. “Sexual Identity, Sex of Sexual Contacts, and Health-Related Behaviors Among Students in Grades 9-12——United States and Selected Sites”,2015
https://www.cdc.gov/mmwr/volumes/65/ss/ss6509a1.htm?s_cid=ss6509a1_w#T8_down
  1. 袁幼軒個人見證:http://www.yuanyouxuan.com/videos/
  2. http://www.cdn.org.tw/News.aspx?key=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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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跨性別廁所能否帶來真實的自我接納?

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10.31

幾日前,一樁關於廁所偷拍的案件,在旅美華人的朋友圈中擴散開來:

一名躲在加州灣區某圖書館女廁裡的男性,以手機進行偷拍。被當事人發現之後,男子大喊“I am a girl!I am a girl!”(我是女生!我是女生!)試圖將自己進入女廁的行為正當化,引起許多家長的憤怒與恐慌。

就在2016年5月,美國總統奧巴馬發指令給全美公立學校,明定校方必須讓跨性別學生依他們的意願使用廁所,不能規定他們一定要依照生理性別來使用公廁。

針對中央提出的指令,以德州為首的11個州政府則聯合起來,控告該命令違反憲法,並指控奧巴馬政府“拿學校做社會實驗”,表示不惜失去10億美元的聯邦教育經費,也要抵抗到底,廁所法案爭議自此在全美蔓延開來。

從觀念的討論到政策的實踐,跨性別議題一步步地踏入我們每一個人的實際生活領域。回顧跨性別運動的歷史,其實它早已在上個世紀的解放心理學中,悄悄萌芽。

確定自我價值

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人的受造乃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與樣式,人的性別乃是上帝的設計與主權,若我們要更深的瞭解自己的價值與定位,我們必須回到創造我們的上帝面前尋找與確立。

但是在弗洛伊德與榮格的心理學框架中,主張我們必須向自己內部去探尋、去發現與定義真實的自我,形塑自我的獨特中心。

同樣的,當自我的價值的定與,不再從聖經中去確立,乃是在自己心中去琢磨時,我們對罪的定義,也不再從與上帝關係的破裂去思考——罪的定義,更多被我們模糊成一種無以名狀的罪咎感與羞恥感。

失去了絕對的衡量標準,於是在心理學的領域之中,我們探討如何解開罪咎感在自我構成的內部情結,進一步去解放內化的羞恥感,解放自己最“真實的感受”,並施壓於政策的制定,使政策服務於我們的偏好與習性。

結果,同性婚姻法正顛覆著今日的婚姻;跨性別廁所法案也顛覆著今日的性別定位。

政策的初始美意

不可否認的,跨性別廁所政策背後所隱藏的,是面對自身性別迷離的朋友們找尋自我定位的痛苦,以及在生理性別角色中所受到的淩辱與排斥。

政策的美意,是要使每一個因為性別意識所扭曲的生命得以舒展開來,享受自由與尊嚴。

但是,當外在的一切政策都與我們在自我探索中所歸結出的性傾相吻合,順從服務人們的喜好之後,我們真的會在其中感到幸福、被愛、受接納、創傷得醫治嗎?

從客觀的現狀來看,除了跨性別廁所法案證實在生活之中造成了不少的混亂外,是否真能幫助在性別定位上痛苦的朋友們,從困惑中走出來?

永遠無法去彌平的黑洞

其實,不管是在性別的議題上,或是其他內心深處的價值與定位的討論,面對今日的生活,面對這個墮落的世界,我們終將會發現,在我們每一個人內裡深處的扭曲與痛楚,都將是一個永遠無法彌平消逝的黑洞。

這個黑洞無法藉著法案的推進撫平,因為它所牽涉到的,是心靈層次的問題,是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

在跨性別的浪潮之中,我們將不意外,在將來會繼續看到更多相關的性別法案被推出、甚至通過。

作為一個以上帝的心意為中心、以聖經的教導為原則的基督徒,我們在這個世上的挑戰,乃是更深地回到上帝的面前,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在這個破碎而痛苦的世代之中,帶著與上帝和好的平安,因著上帝的恩典,活出被上帝修復的活潑生命、接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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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里約奧運,不能忽視的跨性別運動

文/王敏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08.29

2016奧運,日前在里歐圓滿落幕,奧運中許多新星興起,話題不斷。其中特別引起關注的,是里約奧運中所蘊含的跨性別運動(編註1)。

在開幕式的華麗舞台中,與超模吉賽兒∙邦臣(Gisele Bündchen)一起出場的Lea T.,是巴西籍的跨性別超模,同時也是奧運史上第一位參與開幕的跨性別者。另外5名帶領其他國家代表隊出場的志願者也是跨性別者。

在整個賽程中,里約奧運會首次允許跨性別運動員,在無需手術和調節荷爾蒙的情況下參賽。面對里歐奧運中所反映出來的跨性別浪潮,基督徒該如何找到一個合適的立足點去回應?

跨性別困惑和轉變中的基督教

2015年10月,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召開一場名為“跨性別困惑和轉變中的基督教” (Transgender: Transgender confusion and transformational Christianity。編註2)的研討會議。而當中最令人關注的議題之一,是跨性別運動,與聖經中以上帝為本的創造論之間的矛盾。

會中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院長莫勒(R. Albert Mohler Jr.)認為,相較於同性戀的議題,現今的這場跨性別革命“代表一種比同性戀議題更尖銳、更全面的挑戰。因為性別認同的根本,出在上帝的創造。而跨性別革命企圖推翻這個基本的命題。”

“聖經男女特質會議”(The 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主席斯特拉坎(Owen Strachan),也在會中表示:

“現在談到性別議題時,有兩種互相角力的世界觀:一種是建構論,主張所有的性別差異都是後天社會養成而非天生;另一種是本質論,主張性別差異是上帝所創造和設計,男人和女人有本質上的差異,上帝賦予一個人的性別,就定義並決定了這個人應該怎麼活。”

面對越來越普遍的跨性別運動,不管是在教會內部或外部,都有各種不同立場的表態,或寬容、或嚴謹;或開放、或極端,各自都有各自的神學、哲學立場與依據。

但我所好奇的是,在真正高舉上帝所賦予個人尊嚴的社會中,跨性別者會如何被對待?當許多人採取開放姿態時,他們的動機是為了真正的尊重,還是在政治正確中的明哲保身?當許多人堅守聖經立場時,我們如何在持守教義與尊重跨性別者的個人尊嚴之間,建立一座和解的橋樑?

我們是救贖信息的傳遞者

瑞金大學的心理學教授Mark Yarhouse曾在《今日基督教》發表一篇文章,一方面從心理學的專業角度,藉著臨床實例,分享、探討跨性別者對於性別定位的困惑、掙扎與挑戰;另一方面,他也提醒基督教群體,我們是被上帝重價贖回、基督救恩的見證人。

我們是救贖信息的傳遞者!

“贖回”(Redemption)所指的,並不是使一個人在心理上與生理上的性別認同,回歸一致,而是把人帶到耶穌基督的面前,在聖靈的大能中,心意更新,生命漸漸有主自己的形象與樣式。

面對多元化的社會,我們無法逃避時代所給我們的挑戰,以及上帝給我們的在跨性別者這一族群的呼召。

或許,教會的責任並不是去改正跨性別者對於性別定位的困惑,而是鼓勵他們也來跟隨耶穌。

里約奧運中的跨性別運動,是一個時代的表徵,也是一個對基督徒群體的挑戰:當跨性別者來到教會門口時,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了,帶著基督的愛,敞開胸懷邀請他們一起來認識上帝?

編註

1跨性別(Transgender不等同於變性(Transsexual。一般而言,跨性別者,是指那些不認為自己的性別,與他們出生時基於生殖器官而被決定的性別表現為一致的人。

跨性別者是否是同性戀,在於其受吸引的性別對象,是否與自己的性別認同相同。跨性別者可能按照自我的性別認同,而自我定義為異性戀者。他們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進行醫學性別重整治療(Medical gender reassignment therapy)。

2016年1月24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發布新規定,跨性別運動員不須動變性手術,即可以新性別參賽。其中,男變女運動員則須接受荷爾蒙治療。賽事前,睪丸素需低於特定濃度才可參賽。女變男運動員則不受任何限制。

2. 此為2015年10月5日召開的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Biblical Counselors (ACBC)annual conference會前會。

參考鏈接

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15/july-august/understanding-transgender-gender-dysphoria.html

http://news.sbts.edu/2015/10/06/theologians-discuss-transgender-movement-in-historic-conference/

http://www.ct.org.tw/126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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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觀察 生活中的信仰

在同志遊行中呼喊愛?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02.01

文/王敏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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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底,全亞洲最大、參與人數最多的同志大遊行在臺北落幕。除了台灣之外,亦有來自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港澳、泰國等亞洲國家的同志參與。主辦方表示,挑戰性別與年齡的藩籬,是今次的訴求。

身為基督徒,我並不贊同该運動的許多概念。不過很有意思的是,我發現許多參與遊行的人,其著眼點並非全是同志議題。

對“性”的解讀

點開遊行照片,各種性暗示的標語映入了眼簾。我並不想複述這些標語的內容,但這些標語的訴求之中,有幾個共同的價值觀,諸如:性不應該受年齡的限制,性不應該被限制在性別的框架中。

我心中不禁迷惘:當遊行者高舉性解放旗幟時,他們對“性”的定義是什麼?“性”指的是一時肉體的快感,還是人心深處對親密關係的渴望?

根據《巴恩哈特語源學辭典》(The Barnhart Dictionary of Etymology,1988)的解釋,“性(sex)”這個名詞,源自拉丁文sexus,是“分開”的意思,表明性別,即男人或是女人的性別狀態。

心理學家羅洛梅在他的著作《愛與意志》中進一步的闡釋,人受造而為雄性與雌性,有彼此渴慕的自然天性。男女二性渴求在結合中補全彼此的不足,進入豐富和圓滿。

在舊約聖經中,“認識” דָי(yada‛)與“同房”是同一個字,指的是親密的認識——指夫妻之間身體、心靈契合的親密認識。

渴於親密

對於愛與親密關係的渴望,本該帶給我們對幸福的追求。可是許多的時候,卻帶給我們無限的苦澀。

三藩市的卡斯特羅區,以同性戀聞名。天主教神父盧雲,曾在那裡服事愛滋病患,接觸到無數痛苦的心靈,渴望愛與接納。盧雲提到:

“那些被自己家庭驅逐的男孩被逼在街上混。”

“他們當中有數以百計的人,在浴室遇上(性)伴侶,從來不認識名字,卻從那些伴侶染上正在奪去他們生命的病毒。”

“那些年輕的男子正在死亡——名副其實地正在死亡——就因著他們對愛的饑渴。”

人對愛與接納的渴望該如何滿足?上帝按祂的形象與樣式造了人,又向人吹了一口氣,使人不僅僅是塵土,而是有靈的活人,使人不僅有肉身的需求,也渴望靈魂的飽滿。

儘管而今的人已經因為悖逆而離上帝很遠了,但那個受造時就有的原始渴求一直都存在著,催逼著人去尋找生命的滿足。

人想用身體的滿足來彌補心靈的空洞,然而身體的結合,與心靈上的親密關係並不能畫上等號。今日的流行文化中,高舉性享受,而非關係之間的親密與交流。

性享受可以讓人即刻享受肉體的歡愉,但是親密關係的建立與維持,則需要付出更多,包括,花時間去陪伴對方經歷生命的低谷;在對方最狼狽不堪的時候,選擇接納而非拒絕;當對方傷害你時,選擇寬恕;當你的慾望與對方的需要相衝突時,選擇放下自身的享受,成就對方……

請來愛我

看著遊行中的種種訴求,以及男男女女的呼喊,我心中更深領會到盧雲的話:

“有時我看人類就像一個苦海,他們渴望著關懷、柔和、關切、愛顧、接納、寬恕和溫順。似乎所有人都在喊:‘請來愛我。’”

我們渴望的愛與親密,無法藉著性的解放而滿足。

當我們用自己的偏好與方式,而不是按著上帝的心意去愛的時候,總是傷痕累累,充滿眼淚!那真正能帶給我們滿足,且不摻雜任何恐懼的愛,是來自上帝的愛。

8169-圖3-healing 8x10. by 王利群.R40

我們不是因為聖潔才享受祂的愛,而是因為祂的愛,我們才有可能走向聖潔與真實的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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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文化符號或是福音對象?

本文原刊于《举目》62期

王敏俐

       一個90後在網上長嘆:過去談感情,要先問對方是否已經有了男女朋友;現在談感情,先要弄清楚對方的性取向!

        在台灣,多元性教育進駐校園。小學生拿著性解放與同性戀的問卷(家庭作業),挑戰大人的性認知尺度;在歐洲阿姆斯特丹,市中心交通癱瘓,因為同性戀遊行成為全民性別反串嘉年華;在美國,歐巴馬2013年的就職演說提醒我們,同性戀運動不再是社會邊緣的無病呻吟,而是多元文化下的思潮大軍,是一個朝主流邁進的文化符號。

        不可否認,同性戀已成為一種文化標誌,而不只是一個社會現象。過去我們可以忽略,可以漠視,可以模糊表態,但今日,我們已無法逃避,我們必須選定立場。這個立場,或者是文化的、倫理的、哲學的,也或者如歐巴馬,是政治的。基督徒該如何站在一個最合適、最溫柔,且帶著愛與真理的立場,面對這個議題?

解構主義與同性戀運動的崛起

        人類社會的每一個驚人變革、每一個震撼人心現象的產生,背後都有許多因素。若要追溯同性戀與性解放運動的歷史,我們要回到1960年代、在巴黎哲學界與政治界爆發的思潮運動:解構主義。

        解構主義,顧名思義,其訴求在於:挑戰既定結構的正統性,將結構層層剝開,脫離各種偏見,解除各種束縛,還原事實的真貌。解構主義領袖德里達認為,社會現象中,並不存在固定的、單一的意義,所以任何“結構”的“穩定性”,是不可能存在的。解構主義假定:若既定、不可動搖、超然的絕對法則並不存在,那麼規則必然是權力鬥爭之下,既得利益者形塑的產物。

        一開始,解構主義只是解讀西方哲學的一種思維方法。漸漸地,其影響蔓延至社會運動、權力機制改革等。解構主義衝破傳統思辨的藩籬,成為女權運動、同性戀抗爭、黑人運動等的立論武器。

        另一解構主義的代表人物,1984年死於愛滋病的哲學家傅柯,他是同性戀者,也自稱為戀童癖者,認為 “法則本身是空洞的,既兇暴又未竟全功;它們是非人性的,可以因著各種目的而扭曲。歷史裡的成功者,都是那些有能力抓住法則的人……然後用他們自己的法則來推翻之前的統治者。”

        整個解構主義企圖顛覆傳統、抗拒法則的存在,有道理,也有缺陷。解構主義的終極目的,是探索重重偽裝、人為組織與謊言背後的真理。人,作為局限在特定時空中,且傾向於以自我為中心的思維個體,所建立的法則必然殘缺、不完整。更關鍵的是,人受限於墮落之後的罪性。所以確如傅柯所言,人所界定的法則,皆因各種目的而扭曲。但我們若跳開人所架構的法則,去看更廣闊的範圍——自然法則與道德律,我們會發現,這是超越人類智慧、超越人的統治範圍、支撐整個世界運轉的規律。真理與道德,有一個超然的源頭。

         筆者曾向歐洲的一位朋友Kenny傳福音。他在耶穌的身上,看見了他尋找已久的接納與愛,於是決志。他熱衷查經、詩歌、分享,也向身旁的人傳福音。但是在受洗前幾週,Kenny告訴牧師,自己是同性戀,正在籌備和男友的婚禮。

        教會長執和Kenny講聖經對於同性戀的立場,Kenny也根據同性戀神學的論述反駁。至終,Kenny沒有接受洗禮。

        教會對同性戀者,常出現極端的反應:或者如律法主義者一般,將同性戀者視為罪大惡極;或者以時代論妥協,認為聖經中準則早已不合時宜。

教會的努力:如何得著同性戀者?

        2013年1月13日,法國巴黎艾菲爾鐵塔下,數十萬法國民眾,舉著象徵一夫一妻、兩個孩子的家庭旗幟,為下一世代的兒童能有健全的家庭,反對同性戀婚姻與收養子女,舉行了反同性戀遊行。遊行者包括了伊斯蘭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兒童權力團體,甚至包括同性戀者。

        性解放理論啟蒙的巴黎街頭,竟出現了“反同”遊行,是值得思考的現象。然而,我們更需要思考,教會反同性戀的目的是什麼?怎樣才能為主贏得這個世代?

        面對同性戀者,我們是否也帶著聖經以外的價值標準來論斷?聖經裡,耶穌從沒有要門徒與罪惡妥協,但是,他要我們在除掉別人眼中的刺之前,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包括我們的背景、文化帶來的標準。許多基督徒在定罪同性戀時,忽略了自己不過是蒙恩得救的罪人。

        對於婚姻,耶穌直指上帝最初創造人的心意: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表示,我們身體所顯示的差異,是我們本質的一部分,包含著上帝的主權與祝福。同性戀違反了上帝在起初創造時,所定一男一女在婚姻裡連合的計劃,因此不合乎上帝的心意。

        然而基督徒反對的,不應該只是同性戀,而是所有破壞上帝設立的婚姻的罪行,包括婚姻以外的性行為、亂倫、同居、感情出軌。

        包括筆者自己,在面對同性戀時,常常錯置目標,一味向同性戀者強調,必須“強制自己”、調整過來,卻忘記耶穌基督痛斥只追求表面的法利賽人。耶穌指出了撒瑪利亞婦人在性生活上的罪,繼而指出婦人最當做的事:“婦人,你當信我……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參《約》4:21-26)

        基督徒有一個誤區:和同性戀相對的是異性戀,和淫亂相對的是不淫亂,和犯罪相對的是不犯罪。但是,耶穌給撒瑪利亞婦人指出的解決之道是:建立與上帝的關係、認識主、與主相交,進而更愛主。

         根據同性戀者的自白,有一部分同性戀者有很深的性耽溺。性是愛的一種表現與需求,但性並不全然代表愛。我們知道,親密關係不一定涉及性,更不需要和同性發生關係。但是,誰能幫助同性戀者與身邊的朋友建立正常的友誼呢?“走出埃及基金會”的創辦人Frank Worthen,提供了很具體的建議:

        教會應知道,許多同性戀者缺乏社交技巧,也比較退縮及膽怯,所以,他們需要別人更主動的關懷。另外,同性戀者需要溫暖的感覺,弟兄姊妹卻懼怕觸摸他們。其實適當的觸摸,是有效用的,會帶來安慰和醫治。更進一步,求主給我們愛心,依從聖經的款待原則,邀請同性戀者到家中或外出吃飯。若有夫婦同心幫助他們,更可重建他們對異性婚姻的信心。

        當我們談到同性戀,我們腦中所思所想的是什麼?政治人物認為,那代表選票;哲學家與心理學家認為,那代表研究課題;商人認為,那代表某一類偏好的消費群體;記者認為,那代表值得炒作的議題……

         基督徒,應該怎麼面對同性戀?教會需要從兩個不同的方向,去面對這個議題:一是文化論述,一是同性戀關懷。面對後現代解構主義,以及自由主義下的普羅大眾,堅持真理的絕對性殊為不易。因此,需要有一群擅於文化論戰的基督徒,從人權、兒童權、醫學、倫理學等等不同的角度,在文化與媒體的領域,提醒民眾思考同性戀運動背後的動機,與社會必須付出的代價。

        另一方面,教會需要尋求從上帝而來的更大的愛與恩典,檢視自己非關真理的錯誤良知,以基督的心為心,陪伴關懷同性戀者,一同經歷上帝的愛。

參考資料:

1.施密德《當代基督徒與同性戀議題》。鄧嘉宛譯(台北:校園,2001)。

2. 柯志明《愛之義:婚姻與性愛倫理神學文集》(台北:台灣基督徒學會,2008)。

3. 關啟文《是非、曲直——對人權、同性戀的倫理反思》。(香港:宣道,2000)。

4. Culler, Jonathan, On DeconstructionTheory and Criticism after Structuralism, (Connell University, 1982).

5. Foucaul, M., Languagecounter-memorypractice ,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77).

6.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3/jan/13/anti-gay-marriage-protesters-paris.

7. httpㄥ://www.krt.com.hk/modules/news2/print.php?storyid=67(201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