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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名牧性侵層出不窮,教會中結構性暴力水有多深?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4.08.14

王敏俐

美國德州巨型教會天門教會(Gateway Church)創立於2000年,擁有10幾個分堂,每週出席主日人數約有10萬人。其創會與主任牧師羅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被指控在1982年起,猥褻一名12歲女童數年,直到2024年6月18日,才因此宣佈辭去教會職務。

事實上,歷年來教會的性侵案件層出不窮。2015年的電影《驚爆焦點》(Spotlight),講述《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們,於2001年揭發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性侵兒童的醜聞,並贏得了2003年普立茲公眾服務獎的真實故事。

在《驚爆焦點》中,有一句非常值得省思的對白:“如果養一個孩子要全村的力量,那麼摧毀一個孩子也是因為全村的共謀。”(If 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it takes a village to abuse them.)由此來看,在一個社群裡,性騷擾與性侵等議題中,很有可能並不只有受害者與施害者兩方;整個社群如何面對與處理,也成了止住傷害,纏裹傷口的重要關鍵。

不論是天門教會的性侵事件,或是揭發的神父性侵事件,我們都不難發現,在與當事人密切互動的人群中,有不少人知道其性騷擾、性侵的行為,卻為了表面的和諧、為了維護各自的利益,或因為在信仰上的盲從,形塑出一種共同的沈默。

教會內部層出不窮的性侵包庇事件,是否也凸顯出教會的結構性問題?集體的沈默,是否也可以說是一種集體性暴力?

權柄濫用與結構性暴力

“結構性暴力”是挪威社會學家,和平學主要創始者約翰加爾通(Johan Vincent Galtung ,1930-2024。編註)在論文《暴力,和平與和平研究》中提出的。

他把政治排除、貧富差異、種族文化偏見與社會不公義等結構性問題,定義為暴力的一種類型。從社會學的結構功能主義出發,加爾通將暴力作為和平的對立面進行論述。並在論述中,擴大並延伸了暴力定義的內涵,提出暴力可分為“直接暴力”、“結構性暴力”和“文化暴力”。(註1)

“直接暴力”如同字面上的意義,指直接造成肉體或心理傷害的作為。“文化暴力”是加爾通從結構暴力中抽離出的一個概念,藉著依靠對文化、教育、以及媒體上的控制,當權者得以主導意義的詮釋權,並為是非對錯重新立下規範。

王春安博士在他的著作《小心教牧權柄》中,也提到了在教會文化中類似的概念。他在書中重新釐清“屬靈誤用”一詞:一個“屬靈人物”在功能失調的屬靈系統內,為了個人的利益,誤用了他屬靈的權能

“屬靈誤用”有兩個元素:誤用權力的領導者,以及功能失調的系統。在一個失調的系統之中,誤用權力的領導者企圖通過宗教的操作,去利用那些原是要被他們建造及服務的人,來達到個人想實現的目的。(註2)

誤用權力的教牧領袖,往往是與一個功能失調的教會或信仰群體,比集之間交互影響而產生的惡性循環。

王春安在他的論述中也提到,一個功能失調的信仰體系,甚至會花費相當龐大的精力,試圖去忽視成癮領袖的異常功能狀況,以致教會中的一些角色,成了這個誤用權力領袖的幫兇:當一些權力誤用的領袖,開始成為轄制和犧牲會友的施害者時,通常會有一些主動幫助施害者維持權力及職位的共犯——這些促成者允許迫害的發生。(註3)

校園團契中的MeToo

2016年至2017年間,發生在臺灣的校園團契榮譽領袖性騷擾事件,曾經在臺灣的基督教界引起一陣嘩然。2023年一位受害者在《獨立評論》分享自己痛苦走過的心路歷程:

“當年我與其他受害者共同發起行動、要求校園團契公開說明,以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然而,校園團契與饒牧師聲稱饒太太身體不好,拖延並拒絕公開;受害女生卻必須嚥下自己的傷痛。”

“精神領袖犯下這麼大的罪行,也造成校園團契內部不同的壓力與聲音。2017年12月,當時的董事長得知此事,開始介入處理,方式為:要求受害者以大局為重,顧慮饒家情況,避免影響大樓奉獻……

“另一主責撰寫牧函的C姓董事,與我碰面時曾表達:‘要依據聖經要有兩、三個見證的原則來處理此事’,來回復為何在第一個受害者申訴過後這麼久,現在因為收到更多受害者提供證據,才有進一步的處理。”(註4)

教會與信仰群體,該如何面對這一個隱藏於群體結構裡的困境?除了交給司法機制來處理整個流程之外,教會作為一個信仰群體,該如何陪伴受害者走出傷痛,陪伴施虐者真實的悔改,面對生命的困境,並經歷上帝的醫治?

創傷後的修復式對話

心理創傷研究先驅、哈佛大學精神醫學榮譽教授茱蒂絲‧赫曼(Judith Herman)在《創傷與復原》(Trauma and Recovery)中提出,在經歷身心靈的創傷之後,受害者需要經過3個階段的創傷治療過程:重新恢復安全感、慢慢重建與人的信任關係;一個完整回顧與哀悼所經歷的痛苦的機會;重新和自己以及所在的社群建立連結。

赫曼認為,一旦大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社會的肯定與彌補是必要的,如此才能重建倖存者對秩序與正義的信心。(註5)

師承哈伯馬斯,德國法蘭克福學派學者艾克索.霍內特(Axel Honneth)在《為認同與接納奮鬥:社會衝突的道德語法》(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The Moral Grammar of Social Conflicts)中提出:

“修復式正義認為犯罪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被破壞,正義需由加害者、被害者、社區大眾一起參與並努力將錯誤更正,因此要求加害者要有所反省,瞭解其對被害人所造成傷害的同理,並能對被害者道歉,為其犯行負責。”(註6)

而受害者在主體、法律、社會三重層次的修復與重整,便是修復式正義的核心目的。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來看,修復式正義即是,在雙方和解的溝通過程中,給予受害者一個機會,可以把自己的真實經歷,在一個安全、受到司法保護與社群接納的處境中,陳述、分享與整理;施害者也可以有一個機會,真實地攤開自己的罪行、認識到自己的罪並悔改。

司法的強制、社會的壓力,可能會使施害者內心產生罪惡感,但是真實的悔改,是經歷到罪的的可怕與代價之後,在上帝恩典中的察覺與醒悟。

罪惡感與罪的醒悟並不相同

以基督信仰來思考的修復性正義,處理的是當事人與上帝、與人、與社群的關係。罪是破壞關係的首因,真實的面對罪與悔改是修復性正義的關鍵。然而罪與罪惡感之間有一個很重要的差別:

“對罪的感知就是感知自己生命的內在深處有深刻的、故意的錯誤,罪就是靈魂最根本的邪惡與疾病,嚴重的罪就是精神的死亡;當一個人認識到自己的罪,就是瞭解自己不僅在道德上、也在精神上也虧缺了上帝的榮耀。”(註8)

靈修學者牟敦認為,相較於靈性上的死亡,一個人在道德上的死亡,較有罪惡感的意味:因為違反法律,我理當在司法範疇中去承受當受的責罰;但靈性上的死亡,卻是感知到自己已經因著內在完全的錯誤而遠離真理——因著自私而遠離愛,在罪的迷失中走向虛無、扭曲且錯誤地堅持,遠離上帝的真理。牟敦繼而論述,相較於面對罪的覺察與醒悟,罪惡感則是被動地因為來自外界與社群所給予的壓力而產生。(註7)

當一個人意識到,他的不當行為會導致外界給予他什麼樣的眼光與對待時,焦慮與不安便油然而生。當施害者想到別人相信自己是錯的時候,便有罪惡感,但是若施害者明白自己對他者造成的傷害與破碎時,在修復性正義的過程中,自己的思維、動機與行為得以被重新梳理,他所經歷的,也許將不只是道德規範所加諸在他身上的罪惡感,而是更真實的體認到罪的本質。

修復式正義

在修復式正義的過程中,信仰群體在修復式的對話中,扮演著關鍵而重要的角色。

作為一個以上帝和聖經為中心的信仰團體,應當鼓勵團體內更多受害者出面指認,讓團體內的信仰處置與團體外的司法流程,並進而不會被掩蓋。同時,信仰團體的負責人(假設非為加害人)應該有正式具體的作為,即早避免疑似加害人與疑似受害人的接觸,保護兩者的隱私,也要能避免新增不知情的受害者。在這個過程中,整個信仰團體應該給予受害者正向的支持,而非冷漠回應;創造彼此接納的環境以互相學習提醒。(註8)

這並不是一個容易實踐的過程,卻是陪伴雙方經歷醫治之路的必要途徑。

然而,修復式正義是一種理想,還是一個實踐上的可能?關於修復正義的實踐,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簡稱 TRC)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個案。

1995 年 1 月 24 日,南非公佈了“促進民族團結與和解法案”(Promotion of National Unity and Reconciliation Act)。該法案提議由 11-17 名獨立人士組成“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1995 年 11 月 29 日,南非政府宣佈組成 TRC,並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南非聖公會大主教屠圖(Desmond Mpilo Tutu, 1931-2021)擔任委員會主席。

TRC 的報告中明確提出,要從衝突、不正義、鎮壓、剝削等環境,轉化到尊重人權的民主憲政體制,必須要坦然而真誠的面對過往的歷史。面對過去權力的濫用與無法掩蓋的惡行,也有許多曾參與暴行的南非白人,選擇承認錯誤、承擔責任,經歷被饒恕的自由。

實踐修復式正義,是一條漫長而辛苦的道路。但是施暴者是否真的能認識到自己的罪而悔改,受害者是否能夠在心靈深處經歷真正的釋放與饒恕,則是上帝的恩典,聖靈的工作。

教會成為陪伴者

面對隱藏在臺面之下的教會性侵,基督徒應該更敏銳於如何去做適恰而公正的回應:一旦大眾承認某人確實受到傷害,社群就必須採取行動,追究造成傷害的責任歸屬,並彌補傷害。

社會的肯定與彌補是必要的,如此才能重建倖存者對秩序與正義的信心。而教會與信仰群體,則可以在其中扮演陪伴與支援的角色,從基督信仰的角度踐行修復式正義。 

牧者與同工需要學習藉著修復式的對話,來解構既定的社群文化暴力,也重整或重建受害者的自信(Self-confidence)、自我主體性的尊重(self-respect)以及自我價值(self-esteem)。在這個跌跌撞撞,充滿爭議,實踐起來幾乎不可能的過程中,陪伴經歷上帝的醫治。

也盼望施害者也得到一個機會,在修復式對話的過程中,自己的思維、動機與行為,得以被重新梳理。他所經歷的,也許將不只是道德規範所加諸在他身上的罪惡感,而是更真實的體認到罪的本質,並來到上帝面前經歷悔改與更新。

註:

1. Johan Galtung, “Violence, Peace, and Peace Research,”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Vol. 6, Issue 3, (1969), 167-191.

2. 王春安,《小心教牧陷阱》,(台灣新北:聖經資源中心,2013),119。

3. 王春安,128。

4. 臺大校園福音團契畢業生,《不只#MeToo,更要司法正義:身為宗教權勢猥褻倖存者,我們如何走過困境、達到刑事勝訴?》,《獨立評論》,2023-06-27。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3779

5. 茱蒂絲‧赫曼(Herman, Judith),《創傷與復原:性侵、家暴和政治暴力倖存者的絕望及重生》(Trauma and Recovery: The Aftermath of Violence―From Domestic Abuse to Political Terror),施宏達、陳文琪、向淑容譯(新北市:左岸文化,2023),223-299。

6. Axel Honneth, The Struggle for Recognition: The Moral Grammar of Social Conflicts (Cambridge, MA: MIT Press, 1995), 195.

7. 多瑪斯‧牟敦(Merton, Thomas),《隱修士牟敦悟禪:心靈的甦醒》(The Inner Experience: Notes on Contemplation),劉宏信譯(臺北:啟示, 2004), 215-216。

8. 王道維,《上主豈會遺忘?宗教團體中Metoo的困境》,《風傳媒》,2023-07-09。https://www.storm.mg/article/4825523?mode=wh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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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工 歐洲留學 生活中的信仰

從“槍支管制”到“憤怒管制” ——美國校園槍擊案有感

導讀:警方在槍手莫瑟家發現他在字條上說將“受到地獄的歡迎,被惡魔擁抱”。莫瑟說,自己“走上了錯誤的道路”,“沒有生活”,並抱怨自己從沒有過女朋友,“感覺整個世界都在針對我”。認識兇手的人說他是個充滿了憤怒的人,而我們各人又該如何管理自己的憤怒?

文/王敏俐

槍手:“感覺整個世界都在針對我”

10 月1日,在美國俄勒岡州當地時間早晨發生槍擊慘案。據有關媒體報道,據目擊者敘述,26歲的男子莫瑟身穿防彈衣,帶著6支槍進入一所社區大學,射殺了正在上課中的教授,而後男子一排一排地問在當中的學生:“有誰是基督徒嗎?如果你是就站起來!” 當有基督徒站起來之後,莫瑟略帶戲謔的對他們說:“因為你是基督徒,所以你一秒鐘之後將會見到上帝!” 隨後扣上扳機。案發後,有媒體報道認為槍手針對基督徒,但也有人查死者中公開表示信仰的只有兩個,其他多數死者家屬沒有提到信仰。現場也有目擊者說他問了幾個後就開始隨意掃射,針對性似乎並沒有那麽強。

包括後來選擇自殺的兇手莫瑟在內,這場槍擊共造成了10人罹難與多人重傷,引起美國社會極大的關注,美國總統奧巴馬在第一時間發言,呼籲政界與利益團體關注槍支管制的議題:“我們不是世上唯一的國家有人患精神病、想要去傷害其他人,但我們是世上唯一的先進國家,每隔幾個月便發生一次如此大規模的槍擊案。”

許多媒體將焦點圍繞在美國槍枝管制的議題,據美國傳媒統計,連同近日發生的俄勒岡州校園槍擊案,美國今年已有45宗同類案件。而從2012年12月至今,共發生最少142宗校園槍擊案,平均約一星期便有一宗。2012年12月,美國康涅狄格州紐敦市一所小學發生嚴重槍擊案,造成至少28人喪生。原本應該是最單純而安全的校園環境,何竟成為孩子們無辜喪命的葬身之地?

今年八月下旬,美國維吉尼亞州兩位電視記者,在從事現場采訪時被槍擊喪生,當時莫瑟在網絡貼文,亢奮地談著兇手:“一個本來無人知道的人,現在無人不知。他的臉孔露遍每一張電視銀幕,他的名字掛在地球每一個人的嘴唇上,而且只是一天工夫。看來,殺越多人,鎂光燈越往你照。”

案發之後,警方在莫瑟的家中發現各種不同的槍支與防彈衣,在莫瑟所留下的一張手寫字條中,他說他將“受到地獄的歡迎,被惡魔擁抱”。莫瑟表示,自己“走上了錯誤的道路”,“沒有生活”,並且抱怨自己從沒有過女朋友,“感覺整個世界都在針對我”。

我們或許可以從上述的莫瑟的狂妄行跡與苦澀遺言中尋找到一絲線索。作家盧雲曾經如此描述過焦慮而無法突破社會現實的年輕一代:“我們到處都見到坐立不安和神經緊張的人,他們不能專心一意,並通常越來越沮喪;他們覺得一切都不對勁,可惜找不到可行的取代方法。”“他們沮喪失意,通常的發泄方法是漫無目的的暴力,只有破壞卻動機不明;或是自暴自棄,與世隔絕…….”

正念與惡念交戰時,誰來解惑?

剛過去的10月10日,是第24個“世界精神衛生日”。莫瑟的悲劇再次提醒我們,年輕人的精神、心理和情緒健康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互連網的時代加重了年輕一代自我封閉的傾向,不必在現實生活中與人碰撞,舒適的虛擬空間讓人可以毫不拘束地將自我放在中心,將自己的感受、當下的欲求擺在第一順位,卻發現封閉與隔絕帶來的不是更深的滿足與安全,而是更深的孤獨與寂寞,在網路的流浪中,藉由點開一個又一個的連結、進入一個又一個的社群,年輕人在尋找一個可以投身的理想,一個不安與壓抑的解放,一個可以回應生命終極疑惑的答案。

當內心的正念與惡念交戰時,教育環境與家庭是否為孤獨探索的年輕一代,提供一盞探索真理的明燈,或是任由他們在充滿試探與兇險的網路曠野中失喪流離,終至倒斃?當年輕人在與父母發生代溝、學業中遭受挫折、在情感上遇到傷害、在性別認同上感到迷惘時,身旁有沒有人可以帶給他們安慰鼓勵的話語,陪伴他們走過這苦澀、懵懂、不安的青春?

筆者在歐洲服事時的一位同工,她身上總是散發出來一種獨特的篤定與溫柔,令人羨慕。有一次她分享了自己成長的過程: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有了外遇,母親在這個過程中患上了精神分裂癥,與母親同住的她常常要承受母親憤怒的話語與暴力。在這樣一個環境中成長的孩子,缺乏了父親的保護與母親的慈愛引導,我們不敢想像她會遇到什麽樣的危險,心中會隱藏著什麽樣的傷痕?

但上帝恩典的手從沒有離開她。來自台灣的她,從青少年開始參加校園團契的青少年飛揚聚會,團契中的輔導陪伴她認識上帝的愛,聖經里的真理引導這個女孩的生活,弟兄姊妹的禱告讓她在面對原生家庭的時候有去饒恕與愛的力量。她的母親在臨終之前,曾在病床上,為自己過去對她的傷害而道歉,她流著眼淚對母親說,“媽媽,我早就原諒你了!所有你曾對我的傷害,上帝早已經親自醫治了我!”

這個女孩現在與她的先生在歐洲服事校園中的中國留學生,原生家庭的破碎,讓她更懂得珍惜現在上帝所賜給她的先生與孩子,過去在校園團契中領受上帝的愛,現在在更多的留學生中,開放溫暖的家,陪伴他們度過學業的瓶頸,情感上的掙紮,面對網路遊戲的試探。當上帝的愛介入一個年輕女孩的生命,不只她生命中的傷痕被主醫治,她也成為了一個祝福的管道,使許多在歐洲的留學生領受上帝的祝福。

面對多起校園槍殺案,不只是學生心靈問題受到關注,槍支管控的爭論也再次白熱化。福音布道家葛福臨牧師卻認為,“美國需要靈性的提升,而不是創造更多的槍支法。”

的確,頻頻在美國發生的校園槍擊案,它不只是反映了槍支管控的問題,更同時凸顯了美國年輕一代乃至於每一個現代人的心靈危機:我們無法處理自己內心深處的扭曲和憤怒。我們對自己、對環境、對配偶、對工作憤憤不滿,我們渴望將每一件事都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卻又被無法掌控的挫敗感與不安深深籠罩。當隱忍已久的怒氣爆發之後,對於所傷害的人,心中又承載著更深的內疚。活在不滿、憤怒與沖突後的內疚里惡性循環,我們如何才能找到真正的出路?

正視憤怒的最深層是什麽

悲劇發生後,休斯頓的華裔姐妹舒舒在網上評論道:“認識兇手的人說他是個充滿了憤怒的人……個人的憤怒可以導致眾多無辜的人喪失生命,這將全世界的人都置於恐怖之中,沒有一處是安全的,因為你的身邊總會有些憤怒的人,總將自己的遭遇遷怒於別人甚至整個社會的人。”“槍支管制這些吵吵嚷嚷爭論不休的東西先不去討論,每個人自己能先做起來的是各人的‘憤怒管制’吧!”

我們為什麽而憤怒?15歲的青少女因為老師偏心而憤怒;妻子因為丈夫對自己的不忠而憤怒;70歲的老母親因為兒子媳婦不與她同住而憤怒;上班族因為同事搶走了自己項目的功勞而憤怒……..有越來越多的人在絕望的情緒重壓下突然爆發,甚至用暴力手段去實施報覆。類似的事件在新聞報導中並不陌生:當憤怒長期積壓在心底醞釀發酵,不論向內壓抑,或者向外爆發,都會造成永遠無法補救的傷害與遺憾。

心理學家蓋瑞·查普曼博士在他的著作《憤怒,愛的另一面》中提到,“人的憤怒也是上帝所造的,是為了使我們在遇到委屈和不公平時,能夠采取建設性的行動。”憤怒其實是一個中性的感受,反應我們遭受的不公義的對待,當我們正確面對內心的憤怒時,憤怒可以成為一股力量,來改變社會中的不公義;當我們沒有好好正視心中的憤怒時,日積月累的壓抑之下往往造成更大的傷害。

聖經里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上帝並沒有要我們否定或壓抑心中的憤怒,祂渴望我們來到祂的面前,向祂傾訴我們心中最真實的感受,在承認自己的憤怒的過程中,我們認識到自己憤怒的原因。人是相當覆雜的生物,許多時候我們憤怒,是因為別人傷害了我們,但也有許多的時候,是出自於我們的驕傲、自卑、苦毒、虛榮。這些罪使我們掉入憤怒的陷阱。此時,只有放棄總是牢牢抓住的受害者身份,承認自己同時也是一個施害者,向神承認這些隱而未現的罪,才能真正去除憤怒的毒鉤。

不可含怒到日落指的是,上帝不要我們孤軍奮戰,把自己無限期的囚禁在我們的憤怒裡,祂要我們來到祂的面前,接受祂的安慰,讓祂擦幹我們的眼淚,讓祂向我們啟示祂在我們所經歷的真實傷痛中,祂依然有最好的計劃,因祂是那位在苦難中也能為我們帶下祝福的神。若我們的憤怒是因著自己的驕傲與嫉妒,也快快的帶到神的面前,求祂饒恕我們,更新我們的心意。

不可含怒到日落,因為日積月累的憤怒,會使我們很容易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成為一個審判者,去責備、怒罵甚至報覆那些曾經傷害我們的人,或找到替罪羊,多半是婚姻中的伴侶。擴大記憶中的傷害,讓自憐得著養分漫無止盡的滋長,讓憤怒與覆仇漫無止盡的膨脹。

在校園槍擊案的那一個早晨,在那一個血跡斑斑,夾雜著恐懼與憤恨的教室里,光明與黑暗兩股勢力在生與死的永恒抉擇中交戰。

每一天,光明與黑暗的兩股力量也不斷在你我心中角力爭勝。在充滿試探與兇險的人生曠野中,上帝並不要我們獨自與心中的黑暗奮戰,祂渴望陪伴我們,醫治我們,賜我們智慧與能力,走每天的路程。祂要帶領我們面對心中最深層憤怒的原因,把我們帶出死蔭黑暗的流淚谷,進入祂所預備的泉源之地。

原文首發於《境界》